2.5.2 针对重点目标结构的攻击方式解析

对于人体上较为重要的攻击目标,相应的攻击方式存在一定拓展的空间,此处将其分别进行详细解析。

  1. 双眼。

    在侵害人尚未出现戒备心理,还有先发制人的机会时,双眼是极其重要的攻击目标之一。对于双眼的袭击能高效地使对方失能,解除威胁。

    对双眼进行攻击时,如持有锐器,则首选方式是将对方头颅固定,用锐器捅入眼眶之中,最佳情况下应穿刺入大脑。而对于徒手攻击,则有较多不同的思路。在这里给出一种成功率较高,相对容易的方式:在固定对方头部的情况下(如用手臂勾住对方的颈部),用另一只手的四指搭住头颅侧面以辅助固定,拇指刺入眼睛与鼻梁相邻的一侧(深度尽量大),再用力向外侧挖出(如图 B-11 所示)。

    成功将眼珠挖出的可能性不大,但这个动作能有效地拉扯视神经,引发极强烈的疼痛、意识昏蒙和视力模糊。要注意的是通过挖眼使人失能比多数人想象的要困难,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创伤的意图,那么使对方失能的概率会大大降低。另外由于人体双眼受到的攻击会引发剧烈的应激反应,必须将对方头部完全固定住以防其后仰躲避,进攻时对动作速度的要求也相应较高(从动作开始到接触到目标之间的时长大致控制在 0.25 秒及以内)。

    以双眼作为目标时,由于直接命中的概率较低,必须不断重复攻击才能确保造成创伤。在极度紧张的情况下,肾上腺素分泌导致身体执行精细动作的能力下降是较为常见的现象,因此对双眼这一类面积较小的目标的攻击容易失误。在缺乏训练的情况下,唯一的解决方法是迅速地重复攻击的动作,不断尝试直至成功为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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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图 B-11。(图片取自 The Little Black Book of Violence - Lawrence A. Kane, Kris Wilder, Lt. Col. John R. Finch, Marc MacYoung, Sgt. Rory Miller)

  2. 喉结(气管)。

    使用棍棒进行打击、通过小臂撞击致伤是两种较常见的攻击方式。其他攻击手段包括肘击等(对方侧面面向受害者时较合适)。所有相关攻击方式在上文中均有解释,此处仅做总结。

  3. 腹股沟(裆部)。

    由于位置较低,对其进行的攻击较难被发现和格挡,在近距离内是一个极其理想的目标。

    如可使用临时武器,可用锐器捅刺或高温液体泼洒(目标为大致位置,且不分性别,因为其本质是对神经密集处的攻击)。

    对此目标进行踢击只有在对方双腿张开、正面面对自身的时候才有效,因此适用范围较小,通常成功的概率不大。如有上述可进行踢击的机会,务必注意控制距离,用小腿(胫骨)而非脚背接触目标。在肘击距离内,也可通过膝盖撞击的方式致伤。

    进行徒手攻击对于男性作用较大。由于周围组织较柔软,可握拳由下向上攻击。除此之外,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,可用力抓握并向外撕扯。